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药品管理制度
依照上级规定,为切实保证师生用药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务室自购药品管理制度
1、医务室应当严格执行药品的质量管理与采购验收制度,医务室不得擅自采购医疗机构的医院制剂,校医要坚持对购进的药品做到根据原始凭证逐批验收。
2、医务室应当严格使用规定药品目录范围内的药品,坚决不使用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对师生的用药情况,必须及时记录于药品登记本。
3、对于破损、过期、失效的药品报损销毁,应当详细记录造列清单,及时交报有关部门处理。
4、经常保持药柜的清洁,注意采取有效地防潮、防霉措施,严格防止人为的污染药品。
5、药品存放必须分类定位: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串味药与不串味药要注意分开放至不同药柜,并以标签注明。
6、对药品实行有效期管理,做到先进先出,近期先用的原则,坚持定期对药品进行质量的检查,禁止使用过期、变质、变霉的药品。
二、学生药品保管、服用制度
1、教师因生病带药上班服用时,必须放好(医院看病拿药、自己购药或在医务室拿的药)最好放在学生拿不到的地方。
2、学生自行带来学校的药品必须是家长亲自送来或写纸条交待。按学生安全服药的规定,如果是处方药,家长还需将相关病例以及医生的处方(能清楚的说明药品剂量、服用方法)交给校医查看并做记录,并随药品附上一张写明学生班级、姓名和家长签字的纸条交给校医,原则上只带学生当天一天的药量,交到医务室,由校医统一在医务室给学生服用。
3、如果学生带来的药品属于非处方药(带OTC标识),也请家长附带一张写明学生班级、姓名、药品剂量、服用方法并签字确认的纸条,交到医务室,甲类非处方药(红色OTC标识)请附带药店执业药师或药师指导的服用方法,校医确认无误后,用标签标明,走读生的药品转交给班主任,住宿生的药品转交给生活老师,让班主任或生活老师指导学生在教室或寝室服用。
4、校医、班主任或生活老师将药品妥善放置,放到学生不能轻易拿到的地方,防误食,防错拿。
5、学生自己带药品来校,没有附家长签字纸条交待的,医务室一律拒绝接受。
6、学生自己带药品来校,没有经过医务室检查确认过,班主任或生活老师一律拒绝接受。
7、预防药品类、保健药品类原则上不收不喂。预防保健药建议家长在家早晚给学生服用即可,不必要带到学校来服用。
8、校医、班主任、生活老师指导学生服药时,标签上的姓名与学生本人应一致无误,并严格按指导服用剂量服用。
9、学生在校服药,必须把药物剂量控制在安全范围之内,如若家长要求大剂量服用,由校医请家长在登记本上签字,孩子服药所致不良反应,由家长负全责。
10、由于班级里放学后无人看管,班级不为学生存放任何药物,当天带来的药有剩余时,要求家长于当天下午接学生时一并带走,若不愿带走或未带走的药品于当天下午下班前止,由班主任作遗弃处理,次日不得将遗弃药喂学生。住宿生接送周期为一周,故生活老师为其保管药品(仅限非处方药)最长为一周,家长接回学生时也将未服用完的药品一并带回,下周需要继续服药的需要重新到医务室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