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一、校园环境卫生由学校总务处具体负责管理。
二、校园环境卫生分区分块管理,并由专人负责专人检查,校园环境卫生共分三大块:公共区卫生、外围区域卫生、体育馆卫生。各责任人和检查人必须保障在学校正常工作日内与举行重大活动期间,责任区内无纸屑无污迹无死角,无乱扔乱画乱倒行为。
三、公共区卫生和外围区域卫生坚持一日两扫,体育馆卫生检疫一日一扫,学校总务处定时组织检查。
四、实行清洁卫生专项治理制度。不定期根据检查情况,针对“死角”区域进行专项治理,确保整体清洁环境达标。
五、随查制度。为加强学校环境卫生的管理,自本制度实施之日起,学校对各班教室、保洁区、宿舍、办公室随时抽查,并当场给予反馈和整改。
六、学校全体教职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环境卫生,应带头执行校园卫生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