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度上学期第十二周升旗仪式
今天是2015年11月16日,武汉光谷为明实验学校全体师生在礼堂进行了第十二周升旗仪式,承担本次升旗仪式的是七年级(1)班。
本次升旗仪式的主题——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七年级同学们引用“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为本次主题演讲开头,作为一国公民,我们要做到遵纪守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并向全校同学提出了他们宝贵的意见,同学们在会场听得十分认真。
接着,由德育处值周教师谭平对上周德育工作进行小结,并颁发上周获得为明之星和进步之星的班级,分别是:国四(1)班、国一(1);一(2)班。
附1: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
我们今天演讲的主题是“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同学们,你们听过这样一句话吗?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意思是说:不要以为好事太小而不去做,同样也不要以为坏事太小而去做。作为一国公民,我们要做到遵纪守法,人们在社会生活中遵守有关纪律,依法办事,严格恪守法律规范。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 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相对的,是有条件的。鸟在空中飞翔,它们是自由的;鱼在水中嬉游,它们是自由的。但如果把鸟放入水中,让鱼离开了水,那么它们不仅得不到自由,而且很快就会死掉。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此外,纪律限制自由,又保护自由。如当你走进阅览室,里面静悄悄的,只能听到偶尔翻书的沙沙声,对于想看书的人来说,这一片宁静多么宝贵!因为人人都遵守阅览室规则,大家可以享受这静心阅读不受干扰的自由。若有人不守纪律,高声谈笑,这自由就消失了。
众所周知并轰动一时的复旦大学投毒案,被告人林森浩因为一时内心的阴霾导致室友黄洋中毒身亡。可见一个不守法律的做法,一个不计后果的行为不仅给黄洋以及林森浩自己的父母造成了巨大的伤害也令世人震惊,一个高智商法律意识淡薄不能自律的人,必将也只能给社会带来更大的危害。
日常生活中有很多法律规范我们的行为,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涉及到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怎么样过马路,不能打扰别人休息,不能破坏文物,在乘坐交通工具时要注意什么”等等都由《治安管理处罚法》规范。《道路交通安全法》用于日常生活出行可能遇到的交通事故处理。我们不仅自己行路不要乱闯红灯,也要提醒父母注意行车安全。我们要学习法律,增强是非判断能力,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小事做起养成良好行为习惯。
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不法侵害,一旦碰到被人敲诈、殴打、抢劫,切记两点:第一,要以避免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我们不提倡大家同违法犯罪分子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冷静机智,清晰的是非判断能力,机智的应变能力,丰富的社会生活经验加强健的体魄,有助于同学们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进行正当防卫。
当然,最重要的还是需要我们自己积极学习《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小学生守则》,警惕学习生活中的不良行为。我们当中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时常调皮捣蛋,喜欢逞强好胜;有些同学喜欢打架;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等等行为都是道德与法律所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
有的同学可能会说我们现在还不到十四周岁,在这里我要告诉大家,如果你实施犯罪行为时年龄虽未达到能追究刑事责任的界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措施的,比如家人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常言道: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从小有了各种不良行为习惯,以后再改正是很难的。所以,就让我们从小事做起规范自己的行为吧。在学校里,同学们要互相关心和尊重,友爱相处,团结合作;出现矛盾,要冷静处事,决不可意气用事,更不可挥拳相向,伤及自身或他人。要有法律观念和纪律观念,不能做害人害已的事。我们学校有着严肃的校纪和优良的校风,我们更应该与同学和睦相处,理智冷静地对待和处理问题,让我们严格要求自己,在此,我们谨向全校同学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珍惜学习机会。要坚持在校学习。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
第二,提高鉴别能力。不要学习和模仿电视、电影、音像制品和文学作品中的犯罪行为。
第三,谨慎交友,不和社会上品行不端的闲散人员交往,要做到尊敬师长,团结爱护同
学。
第四,切莫虚荣攀比。未成年人要克服虚荣、攀比心理,说话要谨慎,不要随意向外人
透露和炫耀自己的家庭情况,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伤害。
第五,增强防范意识。要保持必要的警惕性。单独回家时,在进家门前要注意观察,不
给坏人以可乘之机;独自在家时,不要随便打开家门;放学路上,不要跟陌生人说话。不要轻易相信他人的哄骗,警惕各种不良诱惑,对陌生人给的玩具和食品等不要轻易接受。
第六,掌握自救本领。首先要保护好自己,然后学会善于求助求救成年人,学会用报警、呼救、反抗等方法抵制不法侵害。
最后祝愿所有同学都能够知法、学法、守法,爱惜生命,热爱生活,奋发向上,健康成长!